首页 评价原则 评价内容和对象 评价指标体系 评分方法 处理意见 创新加分标准

1、学生评教均以填写评价表方式进行。学生评教填表,应在期中考试前进行,由学校负责人认定、审核。

2、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,根据教师在一个学期内的教学质量状况进行综合评价,评价结果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

  80~100分定为优秀(A级)

  70~79分定为良好(B级)

  60~69分定为合格(C级)

  60分以下定为不合格(D级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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